根据《黄山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》精神,现将学士学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成人本科毕业生必须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,向高等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提出学位申请,只有一次申请学位的机会,逾期一律不予补办。(函授生今年只允许2012届秋季毕业生申报,自考生只受理2012年毕业生)
2.在校期间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5分(不含在校期间累计有二门及以上课程补考合格者),其中自考生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。
3.毕业论文成绩必须是良好及以上。
4.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,并取得成绩合格证。
5.参加所在院系组织的两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,成绩合格。(自考生无须参加)
二、申报办法
1、申报时间:函授生201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;自考生2013年6月17日至6月18日。
2、申报地点:函授生请到相关院系或函授站,自考生请到继续教育学院102办公室。
3、申报所需材料:
①学位申请者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(学员提供);
②与本科毕业证同底版1寸照片一张(学员提供);
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学员提供);
④学籍表复印件(学员需到校档案室或函授站复印);
⑤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学员提供);
⑥《黄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》(学员及院系或函授站共同填写完整);
⑦毕业论文(或毕业设计)成绩、评语(院系或函授站提供);
⑧学位专业主干课程考试加试成绩(院系或函授站提供,列出加试课程名称及成绩并加盖院系或函授站公章);
⑨申请学位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(院系或函授站提供)。
4、收费标准:学士学位评审费每人200元、专业主干课程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。
三、注意事项
函授生所有费用及材料均交给辅导员,后由辅导员统一交继教院;自考生请直接将所有材料及费用交至继续教育学院102办公室彭老师,办公电话0559-2546697。学士学位申请者要本人亲自到校办理,下载并填写学位申报表,并向院系提供可靠联系电话,以便随时联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