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山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试题、试卷保密制度
发布时间: 2012-03-20

 
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和《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为做好本鉴定所各项考试试卷及相关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2、鉴定所相关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保密教育,学习国家保密法律、法规,熟悉试卷的安全保密要求。做到保密观念强,坚持原则,忠于职守,严格遵守纪律,工作认真负责。
3、有专人负责分管试卷保密室的工作,其他工作人员未经许可,一律不得进入试卷保密室。
4、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全面负责试卷存放期间的安全保卫、保密工作;分别掌管保密室内的两把锁的钥匙;负责试卷的领取、保管和发放工作。
5、试卷存放期间,必须由专人昼夜值守,任何情况下,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,职责明确,做好值班日志记录。
6、保密室有严格的责任制和交接手续,在试卷出入保密室时必须记录。试卷接收和发放应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、核实科目,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,履行交接手续,填写接收、发放记录。
7、试卷启用前,任何组织或个人,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。
8、保卫处负责试卷保密室的技防、人防、物防等的监控,配合使用部门加强安全管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黄山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