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山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

发布者: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:2012-03-20浏览次数:357

 

一.     报名
1.参加考核的人员须填写《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》,送黄山市职业技能鉴定鉴定中心审核。
2.黄山市职业技能鉴定鉴定中心审核无误后,发空白《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》当即填写、贴照片,编印准考证号和打钢印。
3.准考证于考核前一周发放。
4.鉴定所按参加考核的人数、工种、考核设备等级,准备“应知”“应会”试题。
5.鉴定所统计确定每个工种的人数、考核场所(应知、应会)、时间、每个考点(或考场)的监考人员名单和考评员名单,列表并报批后执行。
二、收费
    按安徽省劳动厅皖劳办[2004]62号文件《转发省物价局、财政厅(关于核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)的通知》要求,收取相关工种、等级技能鉴定费用,并出具发票。
三、考核鉴定
(一)理论考核
1.监考人员提取试卷和贴有照片的《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》(试卷保管人和提取人办理检封、交接手续)。
2.监考人员校对准考证和人数。
3.当众拆分试卷。
4.考核结束收卷及密封试卷。
5.填写考场记录。
(二)操作技能考核
1.鉴定站提前十天下发技能考核所需材料、工具、设备及其他必备用品的通知单。
2.承担技能考核的实验室根据通知单全面做好准备,鉴定所考前两天检查落实。
3.考核开始,考评员点名、校对准考证、抽签、换号。
4.考评员佩带胸卡上岗实施考评。
5.考评员应如实、客观、公正地评分,作出考评结论并签字。
6.填写考场记录。
四.证书核发
1.鉴定所填写《技能鉴定成绩呈报表》,登分造册、签字。
2.鉴定所携带《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》、《技能鉴定成绩呈报表》和考场记录报劳动局,经校核无误后,由负责人签署意见,交费领取空白《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3.《职业资格证书》由劳动局统一用专用打印机打印。
4.鉴定所贴好照片后,送交劳动部门,逐一核对无误后,加盖印章及钢印。
5.鉴定所发放《职业资格证书》。